所得税视同销售如何处理?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注意此处:营改增后,不再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5、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怎么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营业费用"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但在会计核算上不宜作为销售处理.
在投资货物移送时,按评估、合同或协议确认的价值与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投资货物的账面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规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投资作价与用于投资的应税消费品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作资本公积处理,外商投资企业作递延投资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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