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依据是什么?
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印花税法(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股票交易的印花税,因股票的性质和转让方式的不同,其适用的税收政策和计算方法也不相同.
(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凡符合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条件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由转让方或受让方按《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规定》的要求,报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审批.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按规定审批后,应按月将审批文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回拨已转持国有股交易
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照《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278号)的规定,回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转持的国有股,不征收过户环节的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三)普通的股票交易
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即卖出股票才收取股票总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个人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如何缴纳印花税?"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个人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股票买卖的时候要弄清楚,谁是出让方,谁是受让方.出让方缴纳印花税,按千分之一来征收,而我们受让方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