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款是否必须要当月开出税票
预缴增值税款不是必须要在当月里开出税票.
但未报税在报税的期限内可以开发票.
一、是否能开发票,与税控系统是否抄税相关
二、没有抄税的,在申报期限到期后税控系统将锁死,不能开票,但未到申报期限仍可正常开具发票
三、申报税款不影响开票,如果已经抄税了但没有申报税款,会受到处罚,但只要抄税清卡了就可以开具发票.
预缴增值税款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跨县(市)建筑服务和未跨县(市)建筑服务都需要预缴增值税
1.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注意: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同时应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预缴城建税、地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未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款是否必须要当月开出税票?预缴增值税款时还有开具发票的情况,记得税票跟发票在本质上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但发票也不是必须要在预缴增值税款当月开具,它也可以其他时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