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票
不能.
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中应开具的一类发票,主要是经营过程中,对商品加工增值部分所缴纳的税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大部分是没有经营活动的,因此一般来说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
特别是行政单位,行政单位只能开收据,财政监督制的收据,如收的驾照工本费等.因为行政单位没有营业收入.税票也是专用的收据.
有些事业单位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发票.如医院,即可以开发票.
一般来说,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发票),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发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
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二)会计科目要适应各单位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
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各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三)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
会计科目提供的信息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又要满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为单位领导预测、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详尽有效的会计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够开发票,其收费收据也可以当发票来进行入账.至于要求开专用发票则是不可能的了,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开专用发票也太过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