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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有哪些税收规定

2021-05-09 07:08 来源:注会学院 532

导读: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有哪些税收规定?通常来说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因为实际上管理费用都是为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产生的费用.对此关于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自理都整理在下文,对此内容感兴趣的都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

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有哪些税收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2.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3.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合理分摊.

4.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5.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按上述规定以管理费形式收取所属子公司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但上述公司以管理费形式收取所属子公司的费用,实际属于为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可以按照国税发〔2008〕8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收取的服务费应当开具合法真实的票据.

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有哪些税收规定

向分公司拨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拨出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企业一般没有拨出经费的说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拨款,一种形式体现为投资,一种形式体现为借款.

若作为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若作为借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总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有哪些税收规定?关于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纳税的问题,小编老师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学员们看完后对此内容都是非常清楚的.同时相信你们都知道子公司的管理费用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其他的问题,不妨来这里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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