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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0-10-26 09:04 来源:注会学院 634

导读:房地产起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增值税使我们税种里面比较大的一项税收,涉及各个行业,不同行业减免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关于房地产方面的大家了解多少呢?小编整理了下文内容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预交增值税环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上述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根据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不同分别选择,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2018年5月1日以后,按10%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的征收率计算.计税方法依据房地产老项目和新项目分别确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上述日期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需要注意: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款+按揭+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但是合同成立且用于抵房款时,应当依法预缴或者申报增值税.

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房地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与其它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是一样的.

土地价款抵扣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0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是什么?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上文章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地产增值税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大家读完此文能够熟练掌握,做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如果大家对相关内容还有更深刻的认识的话,欢迎大家提出和小编再一起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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