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调整吗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因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区别
销售费用的概述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坏账损失、公司经费、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0.5%中较低的金额在企业说得税前扣除.因此一般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纳税金额.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由于业务招待费是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并且业务招待费如果超过了标准之后,是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只能够做相关的纳税调整,具体情况请看上文的介绍.那么全文对于"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用调整吗?"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相信有很多朋友还是意犹未尽的,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快来我们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