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业务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同时准则还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xxx
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x
受托方收取手续费委托代销会计分录怎么写?
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可以理解为受托单位进货呀,进货拿到税票不考虑商品的价值时(收到代销商品时已经记录了)不就是这样做么.
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等于商品卖出,将原收到货物时的分录冲平拉,是原分录的相反分录.
收手续费时,就是将应付的代销款通过银行存款付给委托方,同时按手续费确认收入.
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
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委托代销业务会计分录怎么做?以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有两种委托方式,分别的账务处理我们已经介绍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的实际,以上分录供你参考,关键是自己多琢磨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