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子女扣1000元是扣工资吗?
个税的优惠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具体规定如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第六条?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三章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七条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第八条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扣工资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是扣工资.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扣款(包括责任扣款和法定扣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中新规定的子女教育经费专项的内容并不是扣除工资内容的,而是指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在综合所得减去起征点减去五险一金缴纳的费用,还可以再减去专项扣除的内容,如果这个数额减完之后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那么在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个人就可以在app上进行申请退回之前预交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