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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2019-10-28 09:54 来源:注会学院 779

导读: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建安企业经常会接到外地的项目,这就涉及到异地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对这些问题了解的并不是很透彻。本文来为大家解答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相信对大家会有帮助。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建筑企业需要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扩展资料

  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相信大家看完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我们官网后面的介绍,我们后面还会给大家带来更多精彩的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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