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多计提税费是否调减交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的财政补助应于取得的当年计入当年的企业收入总额.因此,2020年末计提的财政补助于2021年收到,税法上属于2021年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做纳税调减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调增项和调减项,是因为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不一致.要计算企业所得税,就要把会计利润会转化成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才可以乘上适用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简单来说是因为有些项目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而有些项目又是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税法和会计的记账方法不一样,产生的差异.所以需要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汇算清缴,多计提税费是否调减交所得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现在大家知道多计提税费之后,在汇算清缴是需要进行所得税调减操作的.除了纳税调减,也有纳税调增的情况,具体可以查看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