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盖章
1、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发票只有发票联和抵扣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需要盖章,记账联无需盖章.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仍然有效,但如果盖错了,发票应当作废或红冲.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5、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无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6、发票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国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都需要加盖发票代开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因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的普通发票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上文介绍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盖章,我们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了,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本文到此结束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