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缴纳的印花税、契税是否计入土地成本?
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贵公司购入土地交纳的契税属于相关税费,应计入土地成本.
2、《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第一条规定: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贵公司产权转让书据合同的印花税,直接在当期损益中列支.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一般包括土地费用、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筹资费用、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简介费用.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土地成本进项税如何抵扣?
应视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1、支付/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即全额入"成本"科目.
2、财会(2016)22号文规定的是"抵扣"的税额,不应适用"抵减"的情况."抵扣"是进项税自销项税中抵扣,按照增值税原理是顺理成章的,而土地成本是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会计处理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免税的,是应全额列计成本科目的;二是政府规定房地产项目上游的土地"免税",从增值税链条上来看是鼓励土地的下游降低销售价格,这是政府鼓励下的市场行为,政府在免税的前提下还允许"抵减"销项税额,这是政府给予房地产企业的一种税收补助,且只有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才允许"抵减",即结转收入成本时,应是"与收益相关",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3、土地成本的"抵减"应不同于旅行社业务的"抵减".旅行社允许以抵减的形式确保企业税负不增加,是考虑旅行社的下游基本都是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交通运输业的无法开具专票的客运服务,为了确保企业税负不降低,才允许以"抵减"的形式稳定企业税负.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购买土地缴纳的印花税、契税是否计入土地成本?"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解,购买土地缴纳的印花税、契税是可以入土地成本当中的.这里小编还延伸讲解了土地成本进项税抵扣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