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与教育附加税的减免政策有哪些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的相关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税的减免政策有哪些呢?通过本文的分享,大家了解了吧?在疫情期间发生的用于疫情支援的货品可免征增值税与其他附加税.实际2020年,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费以外文化事业建设费也是做了调整的,大家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