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答:清包劳务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选择简易计税要比一般计税税负低,缴税少.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内容为清包工,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劳务,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简易计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选择简易征收应注意事项:
1、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明,建筑劳务合同等资料,到税务机关作简易征收的备案;
2、简易征收方式一经认定,36月内不准变更;
3、选择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进项不能抵扣,只能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选择简易计税要比一般计税税负低,缴税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施工单位一旦选用简易计税模式36个月内不能变更.此处36个月不能变更,是指该项目不能变更,其他项目不受影响.另外36个月是指自开工日期36个月内不能变更,超过36个月无论项目完工不完工还是可以变更的.
清包工是怎么回事?
清包也叫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或装修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由于材料和种类繁多,价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装修户采用自己买材料、只包清工的装修形式.
简单的说就是:清包工是指人工费就是纯的人工费,不含任何材料的费用.工是工,料是料,工料分离.
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价款不作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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