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的区别
受托加工是你给别人加工;委托加工时别人为你加工.会计处理上的区别:
1、会计科目
委托加工--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并按加工合同和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受托加工--设置"受托加工物资"科目,并设置"备查账簿"
2、发出材料
委托加工--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受托加工--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3、代扣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有时需要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
受托加工--没有此情况
4、加工产品直接销售
委托加工--委托加工产品可直接销售
受托加工--没有此情况
具体委托加工物资核算方法如下:
1.?拨付被加工物资.企业将被加工物资拨付给加工单位时,应将被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由"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转入"委托加工物资"账户,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账户,如果发出物资采用计划成本计价,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可将这部分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不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企业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增值税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3.交纳的消费税.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以上就是受托加工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的区别的全部内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看完上文你学会了怎么区分吗?看完后还有其他的会计疑问吗?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和本网老师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