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金额与申报表抵扣认证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当月已经认证过的发票,次月对方要开红字发票给我,企业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财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认证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认证抵扣的发票未申报怎么办
1在每个月填写纳税申报的时候,已认证抵扣的发票金额会自动出现在税务局网上的纳税申报表上,不用手工输入的,如果是忘记申报了,那应该是申报表忘记按时提交了.
2如果是认证当月发现申报表未报,可以与税务专管员联系,重新提交申报表,逾期提交申报表,会被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滞纳金.
?3如果是跨月未申报,那就要清楚未申报的原因,是客观原因,还是公司或财务人员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未申报.
?4如果是客观原因,比如自然灾害、办税人员伤亡、突发疾病或擅自离职等等,这些原因可以想税务局写清书面的情况说明,并申请补申报.
5如果是办税人员的主观原因,比如忘记了或者申报漏了等等,这种情况已认证的可抵扣发票就不能补申报.
6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于可抵扣的进项发票要引起注意,从进项发票开发票日开始算起的360天内必须抵扣,一般是每月15日以前要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是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金额与申报表抵扣认证金额不一致怎么办的全部解答,碰到这种情况不要急,重新清理下当月认证通过了的发票,重新计算进项税额填写之后再申报试试.看完上文你知道了吗,大家感兴趣的可以来会计学堂学习学习,可以找本网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