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代销属于代理行为,也就是代为销售,代理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意思。而经销则属于买卖行为,也就是由经销商自己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意思。 2、代销在名义上是以委托人即生产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商品或服务,而非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销售。而经销,则是以经销商自己的名义从事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3、代销商取得收入的来源,是代理费或佣金,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支付。而经销商的收入来源,则是由自己获取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利润。 4、在法律行为后果上看,代销人的正常代销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而经销商与客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则只能由其自己承担。 代销和经销在合同上也有很大不同 1.如无特别约定,经销合同的标的物从交付时起,其所有权归经销商(买方,下同)所有;而代销合同的标的物,在交付以后,其所有权仍属于生产商(卖方,下同),在标的物未被出售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随时主张所有权。 2.经销合同的标的物,除有特别约定外,经销商不可以随意要求退货,故其要对标的物是否会滞销承担较大风险;而代销合同的标的物,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代理商(买方,下同)可随时要求退货。 3.经销合同中,标的物移交给买方后,便可自由支配,如高额定价或销价处理,生产商通常无权干涉;而代销合同中的标的物,一旦出现滞销,代理商可向生产商提出建议,甚或终止代销合同,做退货处理。 4.经销合同中,经销商追求的是标的物的价格差利益,价款分为产品的单价和总金额两部分;而代销合同中,代理商追求的是代销活动中的劳务报酬,价款会包括产品单价、成交总金额和手续费比例等内容。 5.经销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既可以在交货前,也可以在交货后,还可以分期付;而代销合同的付款时间原则上是在标的物售出之后。
回答: 代销就是服务收入,经销就是商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