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7月新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在工商那边我们是没有章程的,而且我们在8月变更了负责人,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是我们需要申报经营所得,但电子税务局和个税申报系统显示的投资方是原先的负责人,请问变更负责人的话投资方是不是也应该变成新的负责人?需要怎么处理?
答:对于你遇到的问题,变更负责人后,投资方信息也需要进行变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由新任负责人提出变更投资方信息的申请,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
申报系统会审核申请,确认变更后的投资方信息是否合规。
如果审核通过,申报系统将会生成变更后的投资方信息,完成变更手续,同时也会发送短信或邮件通知相关人员。
如果审核不通过,申报系统会提示申报人重新提交变更申请,或者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