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怎么分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答:你好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1.连带保证人
保证人是借贷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还款义务的责任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
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注意: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回答: 待摊费用这个已经取消了。支付一年以内的费用的都可以,比如房屋租金,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按月分摊就可以的,这个不管跨年不跨年都可以啊。
追问: 不用先做借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后面再用银行存款支付吗
回答: 你好,待摊费用这个已经取消了,你用其他应付款或者是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的来做往来科目。
追问: 好,那比如我这个月交了两年的房租要怎么做账
回答: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放款,然后按月分摊。
追问: 从当月开始,除了做这笔银行付房租外,再做借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直到两年金额摊完,还需要做什么结转吗
回答: 你好,不需要的,不需要单独做结转了。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