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增值税税盘抵减期初为440元,账务上面只有280,即可以认定存在增值税税盘抵减欠缴的情况。要调整会计分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首先,假定存在营业外收入,即做以下凭证: 借:营业外收入 1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160 其次,做调整会计分录凭证: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16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期初留抵税额 160 上述调整会计分录可以将账务上未计入增值税税盘抵减期初的160元得以计入账务,使得准确反映税务系统上的抵减期初。 总之,本题中不需要做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会计分录凭证即可完成账务调整。 拓展知识:增值税税盘抵减期初指的是,企业纳税人可以申请从其增值税税盘上抵减以往税款,以减免当期税款。对应的期初应税额由此减少,以抵扣未来当期发生的应税货物或劳务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