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属于财务报表中“损益”栏目下的“本年利润”项目,它表示本年度收入减去本年度成本、费用、税金、财务费用的结余额,是计算每年企业净利润的基础,也是计算企业经营收益能力的重要依据。 本年利润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大致可分为直接法和按分摊法两种。直接法,是指本年利润是根据本年度应计利润、取得的财务收入、弥补早年损失等基本项目明细进行计算;按分摊法,则是把每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金,按比例分摊到每个业务项目中去,以计算每年的本年利润。 在计算本年利润的时候,应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费用提前支付,有些收入推迟收取,有些收入账面上记录了,但实际不可能用来报税,有些费用必须按实际缴纳,但可以报税等。 拓展知识: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是财务会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内容,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时,本年利润必须正确计算,准确反映每年企业经营收益的情况。原则上,根据收入减支出的账务处理原则,本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必须在本年度计收,不能拖欠到次年去结转,而本年度收入也不能提前记入,而是得等到真正取得以后才能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