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该归并“股东借款”账务,将“借款人”和“公司”的经营收支作为分开的核算项目。然后,在“借款人”账户上,归入发生的借款金额,而在“公司”账户上,归入发生的借款金额及本金以及利息。同时,“股东”账户需归入负的借款金额,以及本金以及手续费(如有),以表示股东投入的资金;在“借款人”账户上,在“公司”账户上,归入发生的借款金额及本金以及利息,以及公司支付给债务人的还款金额。最后,在“股东”账户上,归入公司支付给债务人的还款金额,以表示股东收回的资金。 拓展知识: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及还款账务的操作,应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要求范围内进行,以确保账务准确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