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收到税务局退还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应该作出以下分录: 1.支出科目:应付税款增值税和附加税(税种) 借方 for expenditure 2.资金科目:现金 贷方 for fund 3.应收科目:应收税款(税种) 借方 for receivable 在这里,“应付税款”是指税务局应收的税款,即我们以前交给税务局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现金”是指收到税务局退还的现金;“应收税款”是指税务局已经退还的税款,并贴有税务单据的税款。 此外,在作出税务局税款退款的分录时,应特别注意: 1.税务局增值税和附加税税收的税务单据要保持完整,不要有丢失或损坏; 2.把税务局退还的税款分类账簿要特别清楚,不要搞乱账目; 3.税务局退款的金额一定要严格按照单据上的数据来核对,不要有任何差错。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就可以准确成立增值税和附加税收税款退款的分录,清楚合理地完成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