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自然人合伙人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追问: 企业缴纳的是经营所得,这个经营所得和分红不一回事是吧
回答: 经营所得和分红不是一回事,经营所得的纳税主体是合伙企业,分红的纳税主体是合伙人个人,经营所得以扣除分红后的利润申报。不会重复交税。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不用谢,对你有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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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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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企业缴纳的是经营所得,这个经营所得和分红不一回事是吧
回答: 经营所得和分红不是一回事,经营所得的纳税主体是合伙企业,分红的纳税主体是合伙人个人,经营所得以扣除分红后的利润申报。不会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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