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发票如何进行抵扣及会计分录怎么做?
首先我们要明确ETC发票在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可以按发票金额上的相关税金进行抵扣的,这个问题在交通运输发票的相关文件中做过专门的介绍,尤其是去年火车票等交通工具可以抵扣等一系列文件出来之后,这些都成了我们学习的新内容.
道路通行费抵扣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道路通行费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方式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如果接受服务后,取得按实际缴纳的道路通行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方式三:通行费客户月结单:
一般纳税人以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暂凭取得的速通卡(ETC)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称速通卡发票)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速通卡发票上单独注明高速公路通行费;
(2)速通卡发票后附套印发票专用章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客户月结单》(以下称《月结单》);
(3)速通卡发票与《月结单》做到一一对应,即:速通卡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月结单》编号、速通卡发票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与《月结单》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金额一致.
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速通卡(ETC)方式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速通卡发票上注明的高速公路通行费÷(1+3%)×3%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过路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收费公路通行抵扣的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6号)
小编今天给大家讲解了ETC发票如何进行抵扣及会计分录怎么做的相关问题,同时还对抵扣进项税的计算方式做了详细的讲解,由于许多财务人员对此政策一知半解,小编也将此政策的文件号给大家做了标注,希望大家有时间翻阅一下此政策,方便大家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