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者为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具体的会计分录
1、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银行存款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1)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的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可能在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适用的范围: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以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适用的范围:共同控制;以及重大影响.
2、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其账面价值需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所有者权益如果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也需相应进行调整.
以上详细介绍了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怎样的,也介绍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如本文所讲.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不同、核算不同等等,希望财务人员熟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