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充值发票如何入账?
地铁充值发票是一种预付卡的形成,一般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员工填写行车记录,之后做相关分录,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充值发票不是最终发票,我们如果需要报销,可以去公交公司要专门的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是入账的依据.拿到了报销凭证后,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
地铁充值发票报销会计分录如下:
可以按员工所属部门入账.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销售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也可以不分,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或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预付加油卡充值发票怎样入账?
入账报销没有问题,做预付账款即可.
(一)向售卡方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加油卡
贷: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卡购买办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付账款-加油卡
2、发票取得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购买的加油卡,应加强管理,根据实际加油的用途和取得专票情况进行抵扣.如购买加油卡后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或作为礼品馈赠他人,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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