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提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指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增值税一般计税依据是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于小规模企业而言: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于一般纳税人而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
借:生产成本--xx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计算公式是怎样?
增值税计算公式,基本上就是如下几个:
增值税计算公式一:
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3%)
增值税计算公式二:
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3%)
=销售额+销售额*13%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三:
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3%)*13%=销售额*13%
增值税三种计算情形适用的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3%)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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