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法吗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1998年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企业拆借资金注意问题
1、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
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应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经营不当,或使用拆款"救穷"而造成资金的"死滞",就有可能导致链锁反映,甚至出现债务危机.为此,有关管理部门在开放企业拆借市场时,要明确规定企业间的短期资金调剂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
利用银行贷款或其它资金进行金融投机,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的突出现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要有两种利率存在,也有可能出现低利贷进高利贷出以从中牟利的现象.因此,企业间的拆借活动,首先应在本行业或企业集团内部有组织地进行,重要开展行业或群体内部的资金互助.其次应确定企业拆借利率的最高限.原则上自有资金的调度利率可以比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灵活些,但要控制在最高限内,不能偏离过大.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可能发生的投机活动及时制止.
3、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
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有的企业为了本身的利益,会不惜牺牲国家和全局的利益,把短期资金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导致基建膨胀和物资紧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关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企业拆借活动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控制,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调节端正企业行为,以防计划外信贷规模和基建规模失控.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法吗?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在本文中小编将一些政策分享整理给了大家,大家了解一下吧.虽然不允许,但是也常有发生,所有一些注意事项也分享给大家,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