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是否是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纳税单位.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如职工食堂),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应该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福利或奖励,不应该包括集体福利,我认为应该是两个概念.职工福利或奖励,是给了职工个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有的税务局网站的问题回复中提出,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政策的前提条件是资产所有权转移,因此,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资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或奖励,资产的所有权不再属于企业,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购入商品时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使用时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将生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是否是视同销售?整体上来说,按照小编老师讲解的资料可知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是按照视同销售来入账的,具体的会计分录在上文中都有提及,因为从资产所有权上来看,将其作为集体福利给员工后,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企业了,更多资料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