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所得税处理
1、预收帐款各行业有一定的挂帐期限,到了这期限就要转收入,转收入就会产生利润,有利润当然要交所所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四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先做预收款入帐: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顾客消费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顾客退卡时:
借: 预收账款
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年底,如果数额不是很大,那就挂在预收账款上,这也是正常的;但如果数额大,又不想或不能确认为收入并计税,那只能虚做因客户或公司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承诺)而退款.
借: 预收账款
贷:行存款(库存现金)
预收账款无需还,财税处理怎么办?
部分预收账款无法退回给客户,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来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指出:6301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讲,需要作为其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 益等.根据上述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款项,应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需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提供货物部分的款项属于销售额需要缴增值税,余款部分企业并未未提供货物,不属于销售货物,无需缴纳增值税.
关于预收账款所得税处理的内容我们就介绍到这里,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来核算.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步骤来操作,合理进行纳税,这就是所有内容,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本网站得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