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用烟及买礼花等可否计入福利费
公司发生的日常招待用烟和节日买礼花的支出(应取得正规发票)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不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其中,日常招待用烟支出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节日买礼花支出作为公司统一负担的经费核算.
在税务处理上,业务招待费按规定限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节日买礼花支出从性质和根源上属于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不相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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