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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如何缴税

2021-05-08 07:22 来源:注会学院 302

导读: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周边的农村已是高楼林立,当地村民的宅基地也被征用,同时,也得到相应的补偿,我们叫做拆迁补偿.这种补偿有现金,也有房产.那么,村民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如何缴税呢?企业与个人有什么区别呢?

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如何缴税

个人取得拆迁补偿费收入不用交税.

1、增值税:取得现金补偿及物业补偿均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取得的现金补偿及物业补偿均免征土地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契税:个人房屋被征收用补偿款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3、所得税:自然人与法人应区别对待

(1)对自然人而言,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函[1998]4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实务中,常出现超标准的拆迁补偿支出,如对钉子户补偿、超面积的补偿,对于超出标准的部分是否也同样适用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要求呢?各地税务机关也有不同理解.

(2)对法人而言,如拆迁属政策性拆迁,则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11号相关规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不立即作为当年度的应税收入征税,而是在搬迁周期内,扣除搬迁支出后统一核算;给予企最长五年的搬迁期限;以及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搬迁期间从法定亏损结转年限中减除等相关优惠政策.

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如何缴税

什么情况下房屋会被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如何缴税?按照相关的规定,个人因拆迁取得房产补偿是不需要缴税的,但企业仅是在所得税中享受一些优惠,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小编都已经整理到了上文中,相信大家认真学习之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感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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