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有哪些确定方法
第一种,即总局70号公告明确授权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公式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
第二种,也有论者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以下简称财税43号文),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预收款不属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从而"预收款没有纳税义务,不存在增值税的问题",所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
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关于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预缴所得税的相关计算资料就说到这里的,如果你们认真的看完上文全部资料的话,那么你们都知道是以通过预收账款和应预缴增值税税款来处理的.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都在本网站上,感兴趣的学员们都可以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