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代开票的帐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方法差额征收的,需要全额列收,差额缴税,支付的工资、保险等金额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扣减,对应的征收率为5%.
开票要求: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劳务派遣公司经常涉及增值税二级科目为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账务处理与之前有所变化.
拓展知识:
现举例说明如下:
1.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 一般计税方法
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2.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劳务派遣公司代开票的帐务处理?以上就是有关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了,大家要平时多拓展提升自己,会计知识需要日积月累增加自己的知识面,以上文章希望对各位会计工作中的朋友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老会计或网课老师,感谢大家的阅读,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