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免税
问:我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2013年实现会计利润130万元(包括当年投资于一家A公司分回的税后收益45万元).年末,合伙企业将其中100万元利润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我公司分得的50万元利润和合伙企业投资A公司分得的45万元收益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江西地税12366答:首先,对法人投资者而言,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你公司分回的50万元利润是"税前利润"而不是"税后利润",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范畴,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关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的规定.因此,合伙企业投资于A公司分回的税后收益45万元,也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
股利增长率的计算公式:
股利增长率与企业价值(股票价值)有很密切的关系.Gordon模型认为,股票价值等于下一年的预期股利除以要求的股票收益率和预期股利增长率的差额所得的商,即:
股票价值=DPS /(r-g)(其中DPS表示下一年的预期股利,r表示要求的股票收益率,g表示股利增长率).
从该模型的表达式可以看出,股利增长率越高,企业股票的价值越高.
股利增长率=本年每股股利增长额/上年每股股利×100%
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免税?上文介绍了这个是不能免税的,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然就会有纳税风险,会被税务稽查的,这个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合伙企业法中做了相关的规定,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网站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