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怎么做分录
在筹建期间,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项目因疫情停工借款费用是否还可以资本化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企业的项目因疫情停工,借款费用是否还可以资本化?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大量资金来自于借款,因疫情停工后的借款费用是否继续资本化,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十一条的规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主要是指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非构建资产达到可使用和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如因此次肺炎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属于非正常中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但为了抑制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各地先后推迟了复工时间,如广东省明确规定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自2020年2月3日开始起算,非正常中断如未连续超过3个月,房企停工项目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看了上文对在建工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怎么做分录的解读,大家是不是已经清楚了呢?在建工程自然灾害损失、非正常停工借款费用的处理不仅关系到会计核算,还影响到税务处理,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清楚的,欢迎向我们的咨询,我们助力大家不断提升财税专业能力、轻松应对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