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红冲和发票作废的区别
1、定义不同.
作废是指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
而红冲是指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红字"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
2、时间限制不同.
增值税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即可开具.而作废发票是只能在开票当月才可以.
3、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不同.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只能红冲.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步骤
TIPS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TIPS 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及发票填开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的发票.
作废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税务机关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
TIPS 3:以下两种发票无法作废
(一)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TIPS 4:以下情况发票无法作废
(一)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
(二)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三)跨月发票不能作废.
(四)发票联次不齐全的不能作废.
发票红冲和发票作废的区别小编从定义、时间限制还有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处理三个方面的不同给大家做了区别的讲解,同时还给大家讲解了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的操作步骤,本文就为大家讲述到此,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