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的发票可以红冲吗?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
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二、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已经认证的发票冲红如何填写申请单?
1、已认证抵扣的发票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这是由于增值税系统中已比对了购销双方对应的信息.
未认证抵扣的发票由于系统中尚未比对购销双方对应的信息,因此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的号码.
2、申请单上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填写为负数;
3、申请单上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原发票的金额;
4、作废发票、负数发票不能开具红字发票;
已经认证的发票可以红冲吗?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针对公司已经认证发票的红字发票的冲销处理介绍,相信你们都知道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的,关于红字发票的开具资料都在上文资料进行介绍;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甚至还有会计老师进行指导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