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奖金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计算税款时,第一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对照综合所得的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二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全额,乘以查找的适用税率,减去对应的一个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个人也可以选择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重新选择是否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新税法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哪些?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时奖金的计算在2019年1月到2021年的12月之内是可以选择不纳入在综合所得进行计算的,具体的计算公式请参考上文.对于很多员工来说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年底比较重要的收入,所以很多人都在关心这个奖金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中该如何进行计算,相信阅读完本篇文章的朋友都知道该如何进行计算缴纳个税的奖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