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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投资比例怎么算

2020-07-31 09:04 来源:注会学院 769

导读:企业的所得税并不是每个月进行申报缴纳之后,扣除的款项就是这么多了.而是采取预缴的方式进行缴纳的,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如果有多交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的.同时在汇算清缴上需要填写一些相关内容,比如:股东投资比例,你知道该怎么算吗?

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投资比例怎么算

看你股东的投资比例.根据公司章程里的填写.

股东投资比例=股东投资金额÷实收资本总额x100%

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投资比例怎么算

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名称同登记信息不一致,去哪里修改?

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股东名称同登记信息不一致,应持相关资料证件等及时到主管税务局大厅修改.

文件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企业所得税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股东投资比例的计算公式已经在上文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所得税汇算清缴股东投资比例怎么算?"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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