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里的劳务报酬怎么没有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这个内容在个人所得税中还是有的,只是在综合所得中进行一起核算的,并没有单独拎出来核算的.大家要注意取得劳务报酬的时候并不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也是需要缴纳税款的,具体缴纳多少以及比例请大家参考上文进行详细阅读.本篇文章对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感谢大家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