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半征收的附加税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会计分录编制如下:1、处置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4万借:累计折旧10万贷:固定资产14万2、取得处置收入借:银行存款3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29423.
07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6.93 3、结转处置固定资产损益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益10576.93贷:固定资产清理10576.93.
已计提附加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减半征收的附加税怎么计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过上文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减半征收附加税的,如果你们对此上文提及到的会计处理和计算公式有什么疑问,不妨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