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1.劳务报酬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二》.
公司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述所称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是多少?整体上来说,根据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资料可知,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额没有超过四千元则是减除费用按照八百元计征,如果已经超过了四千元的话则是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进行征收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希望大家来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