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
1、确认销售收入时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单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政策要点
一、注意税务注册登记地
此次减免税政策,对湖北省境内和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力度.因此,准确辨别自己是否属于湖北省境内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十分重要.实务中,不乏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建议纳税人根据其税务登记证上注明的地址进行判断.
二、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三、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纳税申报案例详见:《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因为不涉及到增值税抵扣方面,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处理免税收入时的账务是比较简单.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收入达到了起征点,就需要按照相应税率来缴纳增值税,不可以继续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