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首先判断临时工与公司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提供的劳务是否具有独立性:
如果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税;
个税改革前,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虽然都是劳动性收入,但适用的税率不同,个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税负有较大差异.
个税改革后,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一样按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及其他扣除的余额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注意按照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话,不征收营业税,企业不需取得发票.
2、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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