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调增项目有哪些
答:调增主要是成本费用支出方面:
一、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
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发放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核定额度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列支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各种福利性质的支出,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否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
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怎么调整?
1、针对以前年度费用的调整:
针对调整以前年度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又分为在次年的汇算清缴期内和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及其他情形:
1.1、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的调整,则根据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第十条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1.2、企业若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则根据以下文件规定不得在税前作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汇算清缴调增项目有哪些?通过上文可见只有成本费用这些会减少利润的项目才会进行调增,以增加企业的纳税额,依据就是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对于需要调整的项目,税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可不能私下随意调整导致更多错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