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属企业的财产,不能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而仅通过设置"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簿"进行登记.
(2)如果企业在租赁期间(一年以上)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和进行改良工程,其支出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举例
[例1]森达公司于本年初向丙公司租入生产用发电设备一台,原值为35 000元,合同规定租期二年,每月租金200元,每半年预付一次.则森达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通过银行转账,预付半年租金1 200元.记:
借:待摊费用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2)按月摊销设备租金200元.记:
借:制造费用 200
贷:待摊费用 200
[例2]根据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租入的发电设备的修理费用由达森公司负担.用银行存款支付租入设备的修理费250元.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250
贷:银行存款 250
2.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会计上承租人应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作为自有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
(2)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应按当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3)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4)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在租赁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计入租赁设备工程成本.
固定资产出租及出售涉及的税种
问:我公司购入吊车一辆出租并出售给关联企业,先按财产租赁交纳营业税和印花税,后以不高于原价出售,交纳购销合同印花税,这种纳税处理是否全面和正确?若我公司交纳上述税金后,由对方将全部税款汇入我公司,我公司账务该如何处理才不违背税法规定?谢谢!
答:您好!是先出租,然后出售吧.
出租是征收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
出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
您司是纳税人,所以应该由自己来承担税款,这儿由购买方承担税款,已经违反了税法的规定,您企业与关联方就约定,将税款计入出租和出售收入,不要约定由关联方承担.
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租入固定资产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金,计入相关部门的费用中,可以是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而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中,并且按月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