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配套收入要算上吗

2020-01-20 16:12 来源:注会学院 851

导读:土地增值税属于房屋或土地开发企业需要缴纳的一个税种,房屋或土地对外销售时,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那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如何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配套收入要算上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配套收入要算上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四、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配套收入要算上吗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公共配套设施费如何处理?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学校、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对贵公司开发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处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 人防工程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使用权、收益权归投资人所有,人防工程建成后,应当由人防办验收,产权归国建所有,其成本应当分摊到有关开发产品的可售面积当中,由可售面积承担.为提高其利用率,物业出租时,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二) 有产权车库的处理

有产权的车库应当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对象核算其成本,出售时应当单独计算收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作为独立的房产类别进行清算,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按其他类房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 无产权地下车库的处理

无产权车位包括两种:一种是人防车位,一种是非人防无产权车位.实务中开发商对无产权车位可能采取变相销售的方式,例如有的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一次性车位转让使用权合同,或者是与业主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期为二十年,二十年之后的使用权赠送等方式变相销售车位.对该种变相销售的地下车位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态度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种,一种是根据《关于印发

(四) 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会所的处理

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会所,属于非营利的长和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房产,开发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计入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

(五) 幼儿园的处理

开发项目中建造的幼儿园已经移交地方教育部门,属于简称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社会公共事业的设施,开发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 分配计入有关开发产品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配套收入要算上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做了以上解答,还望大家采纳.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该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二维码
资料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10课时68253

资料 一般纳税人账税处理汇编(商业企业)

1 6课时43021

资料 2020年 初级必备考点分享

20课时87675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